劳动法咨询律师的服务

劳动法是一个复杂并且不断变化的法律领域。了解劳动法利于保护劳动者及使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许多年来,VPL已经为劳动者及劳动使用者提供咨询服务,尤其是外国劳动使用者和劳动者,帮助他们在越南劳动法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能够走到正确的渠道。

VPL的劳动法咨询律师对企业将面对的挑战具有处理丰富经验。不管您是劳动者还是劳动使用者,VPL的就业与劳动法相关的咨询律师将帮助您在越南法律及社会因日益迅速适应全球标准,且其中有劳动法标准而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VPL与劳动法相关的咨询律师对就业与劳动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及丰富经验。我们始终为外资企业、国营企业等不同组织中的董事会、法务部门以及人事管理部门提供支持。

我们的各项服务

常见问题

« 关于劳动法咨询 »

« 处罚违规 »

2019年《劳动法》第8条规定了劳动领域禁止的行为,例如劳动歧视、虐待员工、强迫劳动、雇用童工、雇用无工作许可证的外国工人等。

根据第12/2022/ND-CP号法令第17条1款d点的规定,不向员工通知工资单或不按照企业规定向员工通知工资单的行为,可被处以5,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此外,企业还可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根据第12/2022/ND-CP号法令第17条1款d点的规定,不向员工通知工资单或不按照企业规定向员工通知工资单的行为,可被处以5,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此外,企业还可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根据第12/2022/ND-CP号法令第39条第5款c点规定,企业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可处以行政违法行为记录时应缴纳的强制性社会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总额12%至15%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75,000,000越南盾。此外,企业还可按照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根据第12/2022/ND-CP号法令第32条第3款a点的规定,对于未取得工作许可证或未提供企业未依法取得工作许可证的书面证明而开展工作的行为,将被处以15,000,000越南盾至25,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此外,企业还可能被依法采取补救措施。

根据第12/2022/ND-CP号法令第19条第2款d点的规定,不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程序和时效处理劳动纪律和赔偿损失的行为,可处以5,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此外,企业还可以按照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第12/2022/ND-CP号法令第五章具体规定了各机构的处罚权限。其中,有权处罚劳动违法行为的机构包括人民委员会主席、劳动监察局、劳动安全局局长、社会保险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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